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为独立设置的正处级单位,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主要职能部门,下设质量监测科和教学评估科两个科室。与学校教务处密切配合,担当教学工作“纪检”的角色,保证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中心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行使督察、监测、评价、诊断、反馈、咨询等职能,其目的旨在为校务委员会、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科学决策、宏观调控、分类指导提供客观依据。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
2.对学校教学工作各主要环节进行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为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及时整改与提高质量提供反馈信息;
3.协同教务处组织开展各类日常教学检查,并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整改;
4.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践教学评估等相关专项评估工作,包括评估方案设计、评估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分析等;
5.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教评学工作的有关文件、指标及方案,加强校外专家、校内教学督导与学生信息员等教学质量监控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6.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学生、同行教师、领导干部等评教工作,按照《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协调组织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日常教学督导工作,编发《教学督导简报》。
7.开展学校教育教学成效和培养质量跟踪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学校质量控制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政策与评估工作的理论研究,掌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新动态,为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9.组织协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开展的教学评估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11.配合完成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与统计分析;
12.配合完成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