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职责 > 正文

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3-08-10 作者: 来源: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点击:

发展规划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质量监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编制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评估方案,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执行、中期检查、总结、规划调整等工作;

3.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针对国家、地方相关发展战略和政策,跟踪国内外高教改革发展动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决策提供政策参考;

4.负责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承担“对标竞进,争创一流”上报工作;为学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专题报告及实施方案;

5.负责 “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的推进管理及监督考核执行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组织、材料审核及论证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设,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联合相关单位认定教学事故;负责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

9.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事务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